风险提示

【风险提示】天津市:长春宽城检察院快速办理首起涉新冠疫情防控刑事案

来源 :法制网 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 :2020-03-04

新冠疫情期间,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认真学习落实两高两部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,依法从严、从快办结一起涉疫防控刑事案件。

2020年2月6日,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宽城区某小区内,利用微信,以贩卖医用外科口罩为名,诈骗被害人杨某人民币一万元。2020年2月11日,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抓获归案。

为提高办案效率、打击犯罪,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指派检察官介入案件侦查,以起诉标准引导取证方向、完善证据种类,建议快速移送,案件于2020年2月14日即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。
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案管部门及承办检察官相互配合,依法、从快办理。案管部门在案件移送时就完成了受理、电子卷宗扫描和上传,承办检察官随即于当日完成阅卷、录入、提审、制作审查报告等工作;本案于受案当日即办结,现已移送起诉。

在依法快速办理案件的同时,注重宽严相济,向犯罪嫌疑人解释认罪认罚政策及其量刑建议,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,犯罪嫌疑人签署了《认罪认罚具结书》,根据认罪认罚情况及两高两部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》从严惩治的要求,对犯罪嫌疑人建议量刑为拘役刑及罚金,既保证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,又实现了严惩的教育警示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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