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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风险提示】天津市:乌鲁木齐两级法院25天结案189件 标的达6546万元

来源 :法制网 访问次数 : 发布时间 :2020-03-03

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27日电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唐晓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新疆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在全力保障一线疫情防控、扎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基础上,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执行工作,多措并举、综合施策,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,切实发挥职能作用,做到“防疫、执行两不误”。

乌市两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,先后制订了《在线执行长效机制》《执行局考核办法》《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实施细则》《提级执行、指定执行若干规定》《提升两级法院执行质效的工作方案》《执行实施类案件期限节点督办管理办法 》《执行文书审批流程》等制度、方案、办法,充分规范执行行为,为全力确保防疫和执行工作的共同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
乌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,开展执行法官“在线”活动,通过电话、微信、视频等方式联系当事人,充分利用“总对总”系统开展线上查控,做到与当事人“零接触、不见面”,利用现代网络科技手段力推案件执行,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的同时,借助网上远程庭审系统办理执行案件。在单位值守的执行法官与居家办公的法官利用视频会议合议案件、形成决议,形成执行裁定书,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。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,线上线下全方位、无死角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,既保证了执行力度,又彰显了执行温度。

其中,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35件执行案件352名被执行人发起网络查控,冻结35个银行账户,控制金额5500786.98元;通过微信、电话和解执行实施案件1件,标的403108238.35元,已到位800万元;正在和解尚未成功7件;通过微信接收当事人提交执行实施材料2件次;完成电子送达1件;梳理了8件裁判案件,通过电话、微信方式联系4案5人,通过视频合议4件案件,起草执行裁定3件。

据介绍,2月1日至25日,乌市两级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87件,案件受理后各级法院执行局值守人员迅速启动网络“总对总”查控系统,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、车辆等财产进行查询,依法冻结并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。截至目前,新收的387件已全部进行完毕网络查控,制作并邮寄送达执行裁定书,执行通知书共计774份,通过电话督促,微信调解,网络远程庭审系统,共计结案189件,结案标的达6546.13万元,其中执行完毕81件,执结标的达1589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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